塔機起重吊裝安全專項方案,都在這里啦,收好不謝!
常州團團起重吊裝:
操作中安全注意事項
①操作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,嚴禁越檔操作。在變換運轉方向時,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,待電動機停止轉動后,在轉向另一方向。操作時力求平穩(wěn)。嚴禁急開急停。
②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、小車行至端點時,應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。吊鉤距臂桿頂部不得小于一米。
③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。允許帶載變幅的在滿荷載或接近滿荷載時,不得變幅。
④提升重物后嚴禁自由下落。重物就位時,可用微動機構或使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。
⑤提升的重物平移時,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.5m以上。
⑥鋼筋、型鋼、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扎牢靠,多點起吊。單頭“千斤”或捆扎不牢靠不準吊。
⑦多孔板、積灰斗、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。
⑧吊砌塊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塊夾具,吊磚必須使用磚籠,并堆放整齊。木磚、預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穩(wěn)妥,疊放不齊不準吊。
作業(yè)后安全注意事項
①作業(yè)后,臂桿應轉到順風方向,并放松回轉制動器。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(tài)位置。吊鉤提升到離臂桿頂端2—3m處。
②將每個控制開關撥至零位,依次斷開各路開關,關閉操作室門窗,下機后關閉電源總開關。打開高空指示燈。
③應用經(jīng)緯儀經(jīng)常檢查塔身垂直度并及時調(diào)整。
塔機作業(yè)十不吊
①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;
②信號不清不準吊;
③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準吊;
④吊物上站人不準吊;
⑤埋在地下物不準吊;
⑥斜拉斜牽物不準吊;
⑦散物綁扎不牢不準吊;
⑧零散物不裝容器不準吊;
⑨吊物重量不明、吊索具不合規(guī)定、立式構件及大橫板不用卡環(huán)不準吊;
⑩六級以上強風、大霧天影響視力和大雨雪時不準吊。
維護與保養(yǎng)
①機械的制動器應經(jīng)常進行檢查和調(diào)整制動瓦和制動輪的間隙,以保證制動6/6的靈活可靠,其間隙在0.5~1.0mm之間,在摩擦面上不應有污物存在,遇有異物即用汽油洗凈。
②減速箱、變速箱、外嚙合齒輪等部分的潤滑按照潤滑指標進行添加或更換。
③要注意檢查各部位的鋼絲繩有無斷股現(xiàn)象和松股現(xiàn)象,如超過有關規(guī)定,必須立即更換。
④經(jīng)常檢查各部位的聯(lián)結情況,如有松動應予以擰緊,塔身連結螺栓應在塔身受壓時檢查松緊度,所有連接銷軸必須帶有開口銷,并需張開。
⑤安裝、拆卸和調(diào)整回轉機械時,要注意保證回轉機械與減速器的中心線與回轉大齒圈的中心線平行,回轉小齒輪與大齒圈的嚙合面不小于70%,嚙合間隙要合適。
⑥在運輸中盡量設法防止構件變形及碰撞損壞,必須定期檢修和保養(yǎng),經(jīng)常檢查結構聯(lián)結螺栓、焊縫以及構件是否損壞、變形和松動。
⑦塔機基礎沉降觀測半月一次。垂直度在塔機自由高度時半月一次測定。
⑧在塔機出現(xiàn)沉降,垂直度偏差超過規(guī)定范圍時,必須進行偏差校正。在最低節(jié)與塔機基腳螺栓加墊鋼片校正。校正過程中用高噸位千斤頂頂起塔身,頂塔身之前,塔身用大纜繩四面攬緊,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起頂塔身。
⑨塔機必須定機定人,專人負責,非機組人員不得進入司機室擅自進行操作。處理電氣故障時,須有維修人員2人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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